冻结当事人名下30万元财产。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案例
案情介绍:从2007年9月20日开始,谢某辉一直背着毕某向刘某赠与其夫妻共同存款,后毕某于2012年3月16日知道后,遂向刘某要求返还本应属于她的财产。
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经双方多次协商,主要争议的焦点为:1、财产是否属于谢某辉与毕某夫妻共同财产?2、赠与的财产金额多少也有争议?
律师代理方案:毕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重泰律师事务所委派黄重斌律师、胡美平律师承办本案。接受委托后,黄律师和胡律师积极收集各方面证据,对案件进行分析,本案涉及金额比较有争议,律师积极搜集各方面证据,与对方当事人积极沟通,为我方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利益化。
法院裁定:案件经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代理后,经过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合议庭开庭审理,裁定结果为:
一、查封谢某辉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某区天华路某号某栋2层2号房产一套;
二、冻结刘某名下30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结案总结:本案当中夫妻共有的财产应当共同处分,任何一方无权处分另一方的份额。另外在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尽心尽责的代理下,查清案件事实以及财产金额,使我方当事人的而利益得到最大化。由此可知,只有将受害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多方收集证据,灵活应对,根据实际情况预先制定出详细的代理方案,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