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官网 欢迎您!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重泰案例

当前位置:重泰律师首页 > 常见问题

分居想要离婚,怎么证明分居事实

编辑: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

有的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本身是想给彼此一点时间冷静一下。但日后感情更淡了就会萌生离婚的念头,那么此时夫妻分居想要离婚的,该如何怎么分居的事实呢?

分居想要离婚,怎么证明分居事实

一、分居想要离婚,怎么证明分居事实

(一)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二)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二、怎样证明已经分居,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三、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经常会有人问分居两年后,婚姻关系是不是自动解除了?在我国分居(别居)满2年在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只要不经过法定的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还继续存续,如果此时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结婚的,会构成重婚罪。

须知我们国家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和去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夫妻是因为分居想要离婚,需要收集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这时候必须要是分居已满两年,并且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分居离婚涉及到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原则上除了约定外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但是也有例外。

←  上一篇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A栋20楼2003号 *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网址:http://www.scztlaw.com *备案号:蜀ICP备16025043号-1
公交:501路,503路,504路,509路 及其他路线 天府大道中段中站 下车即到 * 地铁:一号线世纪城站 B口出 *查看百度地图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专业成都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13688385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