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获赔工资以及赔偿金共40000元。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劳动工伤案件案例
案情介绍:周某在四川富某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班期间发生工伤,并被认定为九级,四川富某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周某之间对工伤赔偿支付问题产生争议,遂周某向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主要争议的焦点为:
1、针对那些工伤赔偿项目问题产生争议;
2、并对伤残等级鉴定和工伤赔偿支付问题产生争议。
律师代理方案:周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要求赔偿。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委派黄重斌律师、刘朋律师承办本案。接受委托后,刘律师和黄律师积极收集各方证据,对案件进行仔细分析,从法律上,明确那些赔偿项目,并最大可能的维护当事人周某的合同权益,为调解和和解协议的达成,争取最大的利益空间。
仲裁委裁决:案件经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代理后,经过双流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裁决结果为:
一、四川富某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本仲裁调解书生效后10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周某工伤医疗补助金40000元。
结案总结:本案中经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尽职尽责的代理后,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这样一种最佳方式结案,更加有利于止纷息讼。由此可知,只有将其受害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多方收集证据,灵活应对,根据实际情况预先制定详细的代理方案,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