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获得赔偿150000元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房产建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案例
案情介绍:2009年7月23日,四川省呈某建筑劳务公司与四川诚信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成都濛阳农副产品综合批发交易中心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四川省呈某建筑劳务公司(下称:劳务公司)承包四川诚信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建筑公司)的劳务工作,建筑公司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半个月内向劳务公司支付完工程款,现劳务公司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该工程已竣工验收,建筑公司尚未按约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经双方多次协商,主要争议的焦点为:
1、双方当事人对工程价款的具体数额产生分歧;
2、针对《成都濛阳农副产品综合批发交易中心承包合同》重约定的权利义务不明确。
律师代理方案:四川省呈某建筑劳务公司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委黄重斌律师承办本案。接受委托后,黄律师积极收集各方面证据,对案件进行分析,为我方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利益化,积极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主张各类工程款项。
法院判决:案件经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代理后,经过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结果为:
四川诚信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四川省呈某建筑劳务公司履约保证金150000元。
结案总结:本案中四川省呈某建筑劳务公司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在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尽心尽职的代理下,得到了其利益的最大化。由此可知,只有将受害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多方收集证据,灵活应对,根据实际情况预先制定出详细的代理方案,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